关于做好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27

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各单位:

近日,上海市政府召开“2015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要求从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专项防控工作。上海市教委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和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落实防火管理。各单位的冬季防火工作要以控制火灾及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重点实验室、学生活动场所、超市、计算中心、网络中心、危险物品仓库、配电房、锅炉房、建筑工地、临时工宿舍等人员、贵重物资集中的场所为重点。要切实加强用电、用火、用气管理,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改。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排查火灾隐患和“死角”,并进一步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责任制度和安全措施。对于之前安全大检查及实验室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

四、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在冬季来临之际,各单位要对师生普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前期未进行该项活动的单位应尽快组织、落实,已进行教育活动的单位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向广大师生员工宣讲防火和自救的基础知识,增强防火的警觉性和自觉性。

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市教委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同时我处也将邀请公安、消防和安监等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冬季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请各单位在2015年12月15日前将冬春火灾防控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我处,并在全国“两会”结束前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保卫处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电话:65642213

地点:保卫处北楼201室               


     

复旦大学保卫处

2015年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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