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18

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寒假和春节,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预防及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院系、各单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校园安全责任

各院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安全工作放到学校高质量发展全局中来把握,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狠抓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落实,切实保障师生安全、身体健康和校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定和谐的校园环境。要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联络畅通。放假前对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与安全提醒,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好本单位各项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二、巩固安全成果,开展假期前安全检查

各单位应对之前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利用寒假前的有利时间段,深入开展全过程、全范围、全覆盖安全检查,尤其注意结合冬春火灾易发多发特点,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实验室、学生宿舍、危险化学品及试剂存放点、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图书阅览室、网络机房、修缮施工场地等重点场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难以立即解决的,应及时停用、制定整改方案并加强假期防范措施。放假前,保卫处也将联合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并邀请公安、消防等专家,对各单位安全防范及冬春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三、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假期各项管理措施

1、制定本单位寒假、春节期间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计划,详细摸排本单位假期各类教学、会议和培训等活动,严禁外单位、个人未经批准借用校内场地开展各类活动。

2、涉及保密或重要数据、资料的存储设备,应妥善保管,加强防盗措施。严禁在办公场所存放大额公私现金及有价证券。存放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和机房,防范设施一定要牢靠。

3、假期中停用的实验室要确保关闭水、电,各类用气管路和设备,要落实低温寒冷天气的防冻保护措施,仍启用的实验室要落实专人负责;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科研实验无关的工作,严禁将实验室作为个人生活、住宿场所。

4、假期期间,人员离开办公室、寝室、实验室应随手关好房门,防止发生“顺手牵羊”等治安事件。

5、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使用蜡烛、床头灯和未经同意的升温设备,不准留宿校外人员,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或违规电器。学生休假离校时,要将各类贵重物品带走或妥善存放。

6、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旧电器及插线板等电气设备,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坚决杜绝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行为。

7、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管理区域(包括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并建立检查、巡查的台帐,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8、假期期间有安装、装修和修缮任务的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严格施工管理。

9、严禁在各校区内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四、强化安全管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1、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有关要求,安排学生有序放假离校,做好学生离校和离沪的报批工作,倡导教职员工在沪过节。

2、严格人员管理,督促师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校外人员进校,对确需入校的校外人员,做好进校审批、证件和健康码等相关证明查验。

3、加强对校园聚集性活动的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能线上举办的应线上举办,能缩小规模的应缩小规模,原则上不举办跨省市、跨地区、跨学校的室内线下交流活动。

4、加强公共空间管理,寒假期间合理安排开放图书馆、自修教室、体育场馆、公共浴室等,确保做好留校学生的假期学习、生活、运动等条件保障。

五、提升安全意识,做好外出安全宣传教育

1、要对假期回家探亲的本单位师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路途中注意个人防护;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在公共场所书包、贵重物品一定要随身携带;不要随意结识来历不明人员;谨防财物被盗、被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遵守交通法规,防止发生交通及意外安全事故。

2、对本单位内有驾照、有私车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校内要遵守学校交通规章;在校外要遵守机动车驾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超速行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寒假、春节期间,我处也将对各单位的安全值班工作进行巡查。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我处24小时值班电话 65642221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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