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为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寒假和春节,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预防及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院系、各单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重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各院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始终绷紧安全发展这根弦,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狠抓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落实。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安全防范工作放到首要位置,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联络畅通。放假前对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与安全提醒,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落实本单位各项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二、开展假期前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利用寒假前的有利时间段,深入开展全过程、全范围、全覆盖安全检查,在放假之前对本单位(包括出借出租场所,外包服务、临时工宿舍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尤其注意结合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特点,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实验室、学生宿舍、危险化学品及试剂存放点、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图书阅览室、网络机房、修缮施工场地等重点场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难以立即解决的,应及时停用、制定整改方案并加强假期防范措施。放假前,保卫处也将联合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并邀请公安、消防等专家,对各单位安全防范及冬春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三、落实假期各项防范措施 1、制定本单位寒假、春节期间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计划,详细摸排本单位假期各类教学、会议和培训等活动,严禁外单位、个人未经批准借用校内场地开展各类活动。 2、涉及保密或重要数据、资料的存储设备,应妥善保管,加强防盗措施。严禁在办公场所存放大额公私现金及有价证券。存放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和机房,防范设施一定要牢靠。 3、假期中停用的实验室要确保关闭水、电,各类用气管路和设备,要落实低温寒冷天气的防冻保护措施,仍启用的实验室要落实专人负责;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科研实验无关的工作,严禁将实验室作为个人生活、住宿场所。 4、假期期间,人员离开办公室、寝室、实验室应随手关好房门,防止发生“顺手牵羊”等治安事件。 5、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使用蜡烛、床头灯和未经同意的升温设备,不准留宿校外人员,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或违规电器。学生休假离校时,要将各类贵重物品带走或妥善存放。 6、严禁在各校区内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7、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管理区域(包括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并建立检查巡查台帐,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8、假期期间有安装、装修和修缮任务的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严格施工管理。 四、加强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1、严格落实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关于寒假及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督促师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校外人员进校,对确需入校的校外人员,做好进校审批、证件和健康码等相关证明查验。 3、加强日常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各单位原则上不组织各类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如确需举办较大规模活动,需提前审批,切实做好会场消杀、人员间隔、个人防护工作。建议采用设置分会场等形式有效减少人员密度,鼓励采用会议系统进行线上会议及活动。 4、严格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学生凭一卡通出入园区并接受体温检测,夜间离开园区(23:00-次日凌晨 6:00)需主动出门刷卡。 5、各单位切实强化疫情防控的应急值守和工作力量配备。 五、做好外出安全宣传教育 1、各院系、各单位要对假期回家探亲的师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路途中注意个人防护;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在公共场所书包、贵重物品一定要随身携带;不要随意结识来历不明人员;谨防财物被盗、被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遵守交通法规,防止发生交通及意外安全事故。 2、对本单位内有驾照、有私车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校内要遵守学校交通规章;在校外要遵守机动车驾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超速行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寒假、春节期间,我处也将对各单位的安全值班工作进行巡查。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我处24小时值班电话,邯郸校区: 65642221,枫林校区:54237031,江湾校区:31242110,张江校区:51355018。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