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集体宿舍证明》服务指南 (张江校区)
发布时间:
2026-07-27
办理《集体宿舍证明》服务指南 (张江校区) 备注: 1.办理范围:在本校学习、务工、经商、经营并居住在校区内的外省市来沪人员;居住在校区内的本校教师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可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需另外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备查。 2.办事地点及联系电话:保卫处张江校区保障楼105办公室,68311570。 3.张江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及电话: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2329号,68812329。 4.居住证办理请通过随申办“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居住登记”完成信息登记。具体操作流程见《居住证申领线上办理流程解说》。 5.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在不变更登记地址的前提下,可在有效期满前至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续签。 6.如在上海其他地区办理过居住证的,请先去原登记地注销居住登记;搬离校内居住地时也请到所在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注销居住登记,以便在新的居住地办理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