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校内电瓶车数量的日益增多,因超速行驶引起的校园交通事故频发。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及交通秩序,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前期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参照邯郸校区的模式,校区管委会会同保卫处拟对进出校园的电瓶车加强管理,特此通知以下事项: 1、 自2014年11月1日起,禁止校外人员骑乘电瓶车在各校区借道穿行。 2、 各校区内禁止大功率电瓶车、改装电瓶车行驶。 3、 本校师生员工凭保卫处印发的电瓶车通行证进出校区。 4、 电瓶车骑乘人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通行手续(见附件),并在车头显著位置张贴。 5、 外卖、快递等校外电瓶车进出,必须在门岗登记(出示证件换发临时通行号牌)后方可进入。 6、 电瓶车校内限速(<20公里/小时),校区巡逻人员将对超速车辆进行拦截、警告。拒不配合的,将通报骑乘人所在单位。外卖、快递等校外车辆违规行驶,同一骑乘人将禁止再次进入校区。 附办理须知: 1、 办理范围:教职工、学生、本校外来务工人员(校内门店租赁人员)。 2、办理方法: 1)单位统一办理:院系统一收齐本院系教职工的一卡通复印件与一寸照片,并统一到保卫处办理;本校外来务工人员(校内门店租赁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合同甲方单位)负责统一办理。 2)自行办理:所有人员也可到保卫处自行办理。其中教职工需携带一卡通复印件与一寸照片,本校外来务工人员(校内门店租赁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在校生(含留学生)则持本人一卡通(或学生证)的复印件。 3)办理地点:枫林校区(西苑保卫处)、张江校区(保障楼105室)、江湾校区(后勤保障楼105室) 3、申请人需提供真实信息进行登记(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 4、电瓶车校园出入证分正本和贴标,贴标须张贴在电瓶车车头显著位置,正本应随身携带,以备门岗查验。 5、已在邯郸校区办理过电瓶车通行证,不用再办理相关手续。 6、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张贴。 枫林校区管委会 张江校区管委会 江湾校区管委会 保卫处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