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大型活动、会议提前报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23

关于校内大型活动、会议提前报备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

今年正逢我校110周年校庆,校内各种大型活动、会议数量众多。为了保障校内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维护校园安全,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复旦大学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举办活动的院系、部门需按照规定提前报备,并重申以下几点:

第一,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举办单位应负责活动安全,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应急预案。

第二,根据场地控制好参与活动的人数。活动前要对工作人员和观众做好安全告知,尽到安全提醒义务;举办活动时,安全负责人必须到场。

第三,做好提前报备。人数超过200人,需提前10个工作日报备;人数超过1000人,需提前20个工作日报备。

各院系、部门可以从保卫处网站下载《复旦大学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审核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附上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交至保卫处南楼104办公室进行活动报备申请。

望各院系、部门积极配合,确保活动的安全、顺利举行。

复旦大学保卫处

                                            2015423

复旦大学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安全管理规定.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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