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落户手续人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11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相关政策要求,落户本市的人员必须先采集人像信息,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落户手续。为了方便师生,杨浦分局将上门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对象:1、2015年9月入学并欲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 2、其他户口迁入学校但未采集过人像信息的学生(以下情况为采集过公安局人像信息:①办理过上海市身份证;②参加过2015年3月在南区29号楼102室举办的公安局人像采集;③参加过2013年在南区29号楼102室举办的公安局人像采集;④参加过2012年在本超楼上学生活动中心举办的公安局人像信息采集)。 时间: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6日(每天8:30——16:30) 地点:邯郸校区南区29号楼102室 注意事项: 1、携带身份证。 2、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拍照。 3、拍摄要求:须穿着深色有领衣服,不戴帽子,不佩戴耳环头饰,不蓄胡须,不戴有色眼镜及有色隐形眼镜(拍摄点备有无镜框架)。发型不要过高、过宽,长发应露出双耳,不遮眉毛,发髻不盘头顶,不化浓妆和染发。 4、拍照时,请遵守现场秩序,依次排队。 5、本次采集不等于办理身份证,但照片可以用于办理身份证。 复旦大学保卫处 201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