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6月户口在校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02
各院系、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校直研/直博的毕业生、已经考取本校硕士/博士的毕业生:无需办理。 二、曾经在上海工作过,已经获得上海户籍,目前户口在校的毕业生:请直接到保卫处一站式大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其他户口需迁移的毕业生: 1、自行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2、申请代办户口迁移流程: (1)代办受理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15日 (2)代办范围:户口迁往外省市(北京除外)的毕业生 (3)代办申请流程: 备注: ①户口迁回原籍或外地工作单位,请填写家庭地址(不是派出所地址)或者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地址(不 是派出所地址,具体地址请询问工作单位)。 ②出国的毕业生,户口需迁回原籍。 ③希望在枫林校区领取迁移证的同学,请在领取地点项选择枫林校区。 (4)领取方式:自2016年6月20日开始,保卫处将“可领取迁移证名单”公示于URP离校系统 “公告浏览”及保卫处网站,申请代办同学可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及身份证原件至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一旦在“毕业离校系统”填写并提交信息,就视为授权保卫处代为办理户口迁移证。(变更手续繁琐,请慎重填写) (5)领取地点: 邯郸校区:保卫处北楼106室一站式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65642223 枫林校区:西6号楼后小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