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校园国庆节期间校门运行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28
关于执行校园国庆节期间校门运行规则的通知 各单位: 近两年寒暑假、国庆长假期间,校门实行24小时查证管理,自行车失窃和其他财物失窃案件都有大幅下降,校内秩序和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为进一步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全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区公共环境安全稳定,按照学校《关于2016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校通字〔2016〕23号)的要求,参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条之规定,我处拟于2016年国庆长假期间(10月1日至10月7日)对校门运行规则进行临时调整,确保校区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核查时段: (1)高峰期间(7:00-9:00,11:00-13:00,16:00-18:00):抽查 (2)非高峰期间(除以上时间段以外):普查 2、查证方式:本校师生出示校内一卡通、工作证;校外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说明事由、进行登记后可进入。 特此通知。(请张贴此通知) 保卫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