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复旦大学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24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7]7号)要求,结合我校学期安排与重要节点计划,请各职能部门、各院系结合各自职能范围与业务特点,及时组织、认真落实好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各自分管条线、各单位业务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检查方案,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为重点,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单位领导要亲力亲为,结合秋季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部署,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内容的检查力度,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围绕重点,精心组织

各院系要结合各自学科分布特点,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以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为导向,结合学期安全特点,认真组织好重点场所、重要环节、重要内容的安全排查、整治与防范,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各职能单位要细化职能范围内的安全检查方案与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方案部署、自查自纠。

三、把握节点,认真落实

1.全面部署(825日前)。各职能部门、各院系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等,落实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自查自纠(98日前)。各院系要结合暑期工作及秋季开学工作安排,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列出隐患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集中复查(929日前)。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院系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对表检查,确保实现安全检查全覆盖。对重大隐患要专项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4.巩固深化(11月中旬前)。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重点领域和区域的安全隐患整体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长效机制。

  

请各单位于922日前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各自单位安全检查阶段性情况和突出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电话:65642213,电子邮件:lihongliang@fudan.edu.cn

学校将对各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复查。

  

复旦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824

关于开展复旦大学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pdf关于开展复旦大学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专项计划表.xlsx



网站访问人次:
    
Copyright©2004-2013 复旦大学保卫处 版权所有
地址: 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电话:021-65642220 电子邮件:baoweichu@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