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3-09-29
(经2007年9月5日校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委及市教委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和指示,统一领导学校的保密工作。 2、审定学校保密工作的总体计划和年度保密工作重点,并组织落实。 3、制定和完善学校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确定校级保密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 4、督促、检查、指导各院系、各单位的保密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学校保密工作中的问题。 5、加强对重点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指导、协调全校保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6、向学校党委和市教委保密委员会报告学校保密工作情况,对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7、完成教育部、市委、市保密办、市教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保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