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瓶车进出校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1-13
关于加强电瓶车进出校园管理的通知 (试行) 随着校园内电瓶车数量的日益增多,因超速行驶引起的校园交通事故频发。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及交通秩序,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前期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保卫处拟对进出校园的电瓶车加强管理,特此通知以下事项: 1、 自2014年1月19日起,禁止校外人员骑乘电瓶车借道穿行。 2、 校区内禁止大功率电瓶车、改装电瓶车行驶。 3、 本校师生员工凭保卫部门印发的电瓶车通行证进出校区。 4、 电瓶车骑乘人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通行手续(见附件),并在车头显著位置张贴。 5、 外卖、快递等校外电瓶车进出,必须在门岗登记(出示证件换发临时通行号牌)后方可进入。 6、 电瓶车校内限速(<20公里/小时),校区巡逻人员将对超速车辆进行拦截、警告。拒不配合的,将通报骑乘人所在单位。外卖、快递等校外车辆违规行驶,同一骑乘人将禁止再次进入校区。 附件:证件办理: 1、 教职工、本校外来务工人员请至本单位登记,校内门店租赁人员请至合同甲方单位登记,由所在单位统一至保卫处南楼104办公室办理。在校生(含留学生)须持本人一卡通或学生证(复印件)至保卫处北楼106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 2、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信息进行登记(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 3、 办理登记时请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用于制证。 4、 电瓶车校园出入证分正本和贴标,贴标须张贴在电瓶车车头显著位置,正本应随身携带,以备门岗查验。 5、 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张贴。 保卫处 2013-12-30